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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武口區臨時救助申請告知單
發布日期:2021年12月29日 來源:大武口區民政局
?一、項目名稱
?????臨時救助
?二、受理條件
?????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《寧夏回族自治區臨時救助辦法》,下列家庭或者個人,在經過各類保險報銷、賠付、醫療救助以及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救助后,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,可以申請獲得臨時救助,具體申請救助條件:
????1.因家庭成員患危重疾病或者慢性疾病需長期治療,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低保家庭或個人;
????2.因遭遇火災、交通事故、礦難、溺水等突發意外事件,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低保家庭或個人;
????3.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,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個人;
????4.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,經救助、幫扶后,基本生活仍然難以維持的家庭或個人。
三、申報材料
????1.大武口區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(注:一式兩份要求街道辦事處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蓋章);
????2.臨時救助申請書(注:一式兩份);
????3.被救助人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(注:一式兩份,非本地戶籍的提供本人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);
????4.被救助人石嘴山銀行卡賬號復印件;
????5.重大疾病救助出具疾病診斷證明原件、醫療費用相關證明;
????6.教育救助出具學費繳納相關證明、學生證復印件;
????7.其他意外事故證明材料一份;(注:車禍的提供交警隊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,火災的提供消防出警相關資料)。
四、辦理流程
????困難家庭或者個人申請臨時救助的,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大武口區民政局(街道辦事處)提出,區民政局(街道辦事處)收到救助申請材料后,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,應當予以受理,無正當理由,不得拒絕受理。因情況緊急無法在申請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,可以先行受理,事后按規定補齊手續。申請材料欠缺的,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。
????受理救助申請后,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,對臨時救助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、人口狀況、突發性特殊困難情況進行調查、核實符合救助條件的,應當公示期限不少于七日。公示無異議的,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并通過區民政局(街道辦事處)審批發放;不符合救助條件的,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,并說明理由。
五、承諾時限
????25個工作日
六、監督咨詢電話
????咨詢電話:民政局低保中心(307室)0952-2668002
????監督電話:民政局辦公室(305室) 0952-2035962
????通訊地址:大武口區黃河西街459號